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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合同纠纷律师-如何管辖法院

更新时间:2013-05-20 14:04:49 浏览次数:228次
区域: 大连 > 中山 > 人民路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层
大连合同纠纷律师-如何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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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同时赋予了当事人对合同纠纷管辖人民法院的选择权。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
争议的人民法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在口头合同中选择管辖人民法院的无效。
2.应当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选择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了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人民法院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管辖人民法院。大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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