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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律师细解新婚姻法二

更新时间:2013-08-29 13:05:44 浏览次数:261次
区域: 大连 > 中山 > 中山周边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层
东亚律师细解新婚姻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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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新出台的新婚姻法中,在原有条文的基础上补充了很多生活中常见的容易出现矛盾的细则,下面我们就接着上一期的话题继续来了解。

共同还贷部分离婚应予补偿
在新婚姻法中首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金融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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