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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离婚律师咨询解答父母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更新时间:2018-08-22 17:26:48 浏览次数:209次
区域: 大连 > 中山 > 人民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
  大连离婚律师咨询表示,结婚买房是笔不小的支出,不少家庭当中都是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的。而对于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就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么父母资帮助子女买房,在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呢?大连离婚律师咨询在线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父母拿钱买的房子,夫妻离婚怎么分?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大连离婚律师咨询表示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大连离婚律师咨询告诉您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大连离婚律师咨询表示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大连离婚律师咨询表示提醒读者,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而在离婚后该如何进行分割,这得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分析出来,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财产。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我们,同时可以在线预约大连离婚律师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通过直接来所咨询、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349、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这三种方式进行法律咨询及在线预约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卓政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海事、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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