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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司律师讲公司解散了员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9-28 16:51:53 浏览次数:185次
区域: 大连 > 中山 > 人民路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
  公司解散了员工怎么办?大连公司律师介绍,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蒙受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可以由股东申请解散公司。那么,公司解散后员工怎么办呢?员工会得到补偿吗?下面大连公司律师就为您一一解答。

  公司解散,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终止?

  公司决议解散的,如果在公司注销登记之前,公司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合同自办理完终止手续之时终止;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合同自公司注销登记时终止。

  在一般情况下,当公司解散时,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履行以下程序手续:成立清算组织,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合同书,向劳动者支付欠付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在出现公司资不抵债等破产事由时,情况更为复杂,需要依据公司法、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解散员工该得到哪些赔偿?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2008 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以上大连公司律师对于相关问题的解答,您是否理解?若还有问题想得到解答,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在线咨询和律师预约。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通过直接来所咨询、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349、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这三种方式进行法律咨询及在线预约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卓政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海事、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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