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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税区泰豪创业孵化基地

更新时间:2016-11-02 15:51:32 浏览次数:306次
区域: 大连 > 开发区 > 保税区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大连保税区海东街与海泰街交汇处
大连保税区泰豪创业孵化基地招商宣传 
 
     大连保税区泰豪创业孵化基地是专为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服务的一个孵化平台。自2014年7月成立,2015年7月正式吸纳企业入驻以来,已有600余家在孵企业。基地为企业提供办公、生产场地3万余平米。解决就业人数3000余人,为保税区纳税600余万元。 
1、问入驻基地能享受哪些政府的政策? 
答:三项补贴、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三项补贴是指:创业补贴: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可一次性享受6000元创业资金补贴; 

带动就业补贴:对带动6人以上(含6人)就业的创业经营实体,当年新增岗位每招用一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由区市县政府、先导区委会按2000元标准给   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经营实体带动就业人数不超过20人;                    
      社保补贴:在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聘用的大学生(应届及择业期内),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市、区人社部门全额补贴,补贴一年。 
   资金扶持:政府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  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创业扶持基金贷款。在孵企业按其实际获得贷款额2%的比例缴纳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创业扶持基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一年,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对符合条件的,市政府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同时,申请贷款的创业企业须按不低于贷款额度40%的比例提供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担保,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须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税收优惠政策:
1、个体经营的税收政策 
        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 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的税收政策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3、5年税收优惠,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税(前1年~3年)第4年、第5年征税减半 

大连市创业孵化平台创业企业和创业型人才遴选实施细则 
 1、成立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无任何违法记录;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运行良好且具有创新性; 
 3、吸纳就业成果显著,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10人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即为创业型人才。 
 4、通过孵化基地平台申报(人社局、财政局)成为双优企业,政府给企业奖励5万元(10--15人)、10万元(15人以上)企业主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 
 
业务代表王加宇随时欢迎各位的到来和考察。 
手机(微信)15542307800 
公司地址:保税区海东街与海泰街交汇处 
 
 
 
大连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10月29日
10月12日
注册时间:2016年11月02日
UID:33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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