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会计/审计/评估 > 香港做账报税常见问题
大连
[切换城市]

香港做账报税常见问题

更新时间:2019-08-27 09:24:34 浏览次数:122次
区域: 大连 > 金州 > 光明
类别:审计
地址:金州光明
1、会计期间应该怎么确定?
香港政府的财政的结算日为一般为每年的4月1号至次年的3月31日,一般在每年3月31日,很多香港公司都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以示要做帐报税。
香港公司会计年度报税周期与大陆不同,不用1个月报1次;香港公司能随意选择自己公司的会计年度。但是次核数之期限为公司成立後 18个月内,即香港公司的次年度审计必须在公司成立的18个月内完成。
香港公司法规定:次股东大会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8个月内召开,香港公司成立满18个月後,一般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寄给的报税表。而在股东大会上,必须递交公司的财政报告,所以依据此项规定,“次年度审计必须在公司成立的18个月之内完成”这个规则应运而生,依此类推以後就是1年报1次。
在年零申报后有可能收到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不表示三年不用理帐及核数,只代表税务局不主动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如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公司发生任何利润,都必须主动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并且报税,即表示每年都需要理帐及审核,否则董事将需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

2、应该以哪个日期为结账日会比较好?
如果有内地母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我建议用12月31日为结账日,方便以后做合并,或者相关联账务的处理。
如果没有任何关联公司建议选择3月31日为结账日,因为香港政府的财政的结算日为每年的4月1号至次年的3月31日,且香港薪俸税的申报期间一定是4月1号至次年的3月31日,如果公司有员工工资,便于申报。
大连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2月28日
2月18日
注册时间:2019年07月26日
UID:624962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