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大连市申请公租房条件代办落户大连
大连
[切换城市]

大连市申请公租房条件代办落户大连

更新时间:2015-04-09 10:53:34 浏览次数:201次
区域: 大连 > 高新园 > 凌水镇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入户满5年。
2、有稳定的收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市内四区退休的人员。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年满35周岁。
二、符合廉租、经适房条件家庭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入户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13年度:30,238元/人);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5、申请家庭资产应符合下列标准:
(1)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
(2)家庭人口为2人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2万元;
(3)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除房屋外其他单项资产不得超过家庭总资产标准的80%。
其中离异人员,需自申请之日前离婚满2年。
代办:落户大连,人才引进落户,夫妻投靠落户,购房落户
:•社会保险•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代发:•代算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代理:•毕业生报到•改派及留学归国人员•异地人才引进•职称评定•体检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咨询:•劳动合同法•人事相关政策
代办:•劳动部门•相关年检及其他手续
大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1天前
注册时间:2013年11月04日
UID:97851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