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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房屋权属如何判定代办落户大连社保公积金

更新时间:2014-10-10 10:58:07 浏览次数: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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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付首付后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
  如果将来女方与男方登记结婚,双方就此套房屋没有订立与权属有关的协议,则此套房屋可以认定为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但将来如果离婚,那么婚后已支付的房屋贷款和房屋增值部分,需要补偿给男方一部分。对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十条有具体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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